申报出口退(免)税时,按现行申报打点出口退(免)税;货色尚未实现发卖的,按照“离境即退税、发卖再核算”体例,申报打点出口退(免)税,即:先凭出口货色报关单等材料消息,事后申报打点出口退(免)税(以下简称出口预退税),后续再按照货色发卖环境进行税款核算。
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体例出口货色,正在货色报关离境后,即可凭出口货色报关单等相关材料消息,申报打点出口退(免)税。
为深切贯彻落实、国务院决策摆设,支撑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成长,国度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布告,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(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)体例出口的货色实行“离境即退税”。